2013-03-12来源:点击量:429
北京市大学生村官的现行待遇包括:
(1)基本工资:本科毕业生第一年月工资2000元,第二年月工资2500元,第三年月工资3000元;专科毕业生第一年月工资1800元,第二年月工资2300元,第三年月工资2800元;硕士研究生第一年月工资2200元,第二年月工资2’700元,第三年月工资3200元。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大学生村官参加全部五种社会保险。政府为其缴纳单位负担的部分,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区县从大学生村官工资中扣缴后,计入其个人帐户。
(3)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4月开始,北京市为大学生村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缴存部分由各区县从大学生村官工资中扣缴,计人其个人帐户。
(4)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由我市组织的到京郊农村担任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合同期内,符合国家和本市独生子女父母有关规定的,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合同期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办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在职职工的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