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1143
在北京,共有注册企业44.5万家,仅有4.1万家企业招用残疾员工,占全部企业的4.7%。这是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解宏德介绍的一组调查数据。残疾人就业促进网工作人员宋颂说,他们的调查中,企业不愿接纳残疾人的理由,通常是残疾人有碍观瞻。北京市目前有100万残疾人,占人口的1/12。其中,8.7万残疾人在工作。(8月23日新京报)
企业不愿接纳残疾人的理由,通常是残疾人有碍观瞻。这是企业狭隘的面子观在作怪,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但整个社会该认真反思。
虽然残疾人因生理功能、心理状态的异常或丧失,使其体力或智力功能的发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无法像健全人那样从事完全正常的劳动,但这不等于说残疾人不是劳动者,不具有部分劳动能力,事实上,许多残疾人还有一种与残俱来的功能代偿。根据国际社会流行的“对于残疾人不能着眼于他不能干什么,而要着眼于他能干什么”的观点,只要我们找到残疾人劳动能力的特长所在,残疾人就能成为劳动者。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两会”上郑重提出:“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关注这一被遗忘的角落,让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和谐社会理念下应当解答的问题之一。
因此,全社会都应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去尽一份责任。一是党政部门思想上要重视,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组织保证。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心系残疾人,将保障残疾人就业列入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实施按比例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保障。积极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让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或部门中工作、就业的残疾人人数占这个单位或部门职工总数不少于一定的比例,对不达标者给予相应的政策限制和处罚。三是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为残疾人就业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媒体人要多关注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及时宣传好的榜样、曝光差的典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
与健全人比较,残疾人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关心和帮助,使其“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能否宽容和接纳残疾人,反映出一个社会的健康程度,但愿众多企业别再以“有碍观瞻”等荒唐理由为借口拒绝接受残疾人就业,那样只能说明企业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