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711
近年来,辽阳市将扩大就业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2002年以来,辽阳市连续10年在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中列前位,连年获省政府授予的城镇就业再就业优胜奖。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困难群体就业2.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从3.8%降到2.6%。
一、岗位援助。一是开辟公益性岗位。结合棚户区改造、创建充分就业城区、“四进社区”等活动,2008年以来,累计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岗位万余个。二是开发劳动输出、派遣岗位。劳务输出协会及驻外机构加强与上海、江苏等地的用工单位联系,每年选择600个待遇好、工作稳定性高的岗位,优先提供给困难群体;金桥劳务派遣中心每年开发劳务派遣岗位100个,安置困难群体。三是协调企业设岗。通过政策倾斜,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每年组织个体私营业主为困难群体提供1000个就业岗位。
二、政策援助。一是补贴政策。大龄困难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008年以来,有近3万人次享受该政策。二是减免税政策。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可按招用人数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2008年以来,减免税费591.07万元。三是免费就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困难群体可享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2008年以来,共免除相关费用4705万元,10万余人受益。
三、培训援助。一是就近就地培训。普惠制培训基地优先对困难群体就近就地培训,并优先推荐上岗。二是循环培训。困难群体可享受免费循环培训,直到实现就业。三是速成培训。以简单易学、便于掌握的专业为培训内容,突出培训实用性,采取“短、平、快”的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2008年以来,实现普惠制培训10.73万人次。
四、服务援助。一是专门化服务。在各级各类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立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专门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开通专门服务热线电话。二是贴身化服务。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困难群体实行上门服务、承诺服务、跟踪服务,推行“48小时推荐就业承诺制”;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零距离、一对一”援助。三是文明化服务。充分发挥“三优”文明窗口作用,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中深入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为困难群体创造良好的就业服务环境。
五、创业援助。一是创业培训。加强和规范了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全部实现免费创业培训。2008年以来,全市经认证的创业培训基地已达20个,累计培训3930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5%以上。二是创业孵化。相继出台了创业基地、创业市场管理认定办法,打造了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创业孵化基地。2008年以来,全市建设创业基地(创业市场)达100个,1.6万人实现成功创业。三是创业咨询。以专家会诊、上门服务、电话回访等形式免费开展创业咨询服务,2008年以来,累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23550人次。四是税费减免。进入创业基地(创业市场)的创业者,均可享受场地、房租、水电、税费等方面的减免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2008年以来,共计为1万余名创业者免除各项税费536.67万元。
六、保险援助。一是困难群体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全市3.33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全部接续养老保险;810名原企业职工身份未参保超龄人员纳入了养老保险参保范围;523名集体企业人员享受低保转社保人员政策;9122名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二是困难群体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4.89万人,驻辽省属困难集体企业及庆化集团、庆兴公司退休人员1.5万人,弓矿公司附企退休人员0.9万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低保人员、重残人员4.5万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企业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三是其它保险援助。全市1万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弓矿公司附企8000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七、劳动维权援助。一是加大监察力度。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招用困难群体的用人单位监察力度,定期开展对签订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专项检查。二是开辟“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凡困难群体劳动权益被侵害提请仲裁申诉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次日开庭,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裁决。三是积极开展维权活动。采取“进企业、抓宣传、促落实”措施,直接向就业困难群体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对就业困难群体所在企业进行签订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维护困难群体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