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就业网讯: 记者从8月30日召开的延边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实现延边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所提高”的总体目标,延边自治州
中国114就业网讯:
记者从8月30日召开的延边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实现延边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所提高”的总体目标,延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及时做好信息对接、及时做好协调推动、及时宣传引导并将政策贯彻落实好。
5500名高校毕业生等待就业今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等因素影响,我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和全国情况一样十分严峻。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2年,回延边的高校毕业生为7787人,已实现就业6766人,未就业1021人;延边大学今年毕业4479人,初次就业率为64%,比去年同期下降10.7%,未就业人数为1522人;预计今年回延边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约3000人左右。上述三部分高校毕业生共计5500人左右,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补贴我州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对当年新招收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人数20%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另外,全州人社系统将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基本生活补助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就业困难大学生享受求职等补贴对于省属以下普通高校中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我州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企业吸纳以上三类人员,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同时,按照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单位应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50%计算,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资金中支出。
对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创业补贴我州各县市至少开辟一处“创业市场”,广泛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场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摊位租赁费。高校毕业生两年内自主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项目或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或属我州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领域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资金从当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进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在场租费、采暖费、水电费等方面可使用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创业孵化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创业企业,根据毕业企业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情况,对创业孵化园(基地)给予一次性岗位培训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最高可享受1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对新创办家庭服务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凭工商营业执照,经所在社区公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根据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对毕业两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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