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就业网讯: 陕西省人社厅出台《陕西省留学人员企业经理人扶持计划项目和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大对留学人员来陕创业的支持力度。 扶持对象为在陕从事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
中国114就业网讯:
陕西省人社厅出台《陕西省留学人员企业经理人扶持计划项目和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大对留学人员来陕创业的支持力度。
扶持对象为在陕从事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同时,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含3年);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含个人技术股份)。
申报和遴选每年进行一次。由各高新区(示范区、创业园)管委会人社部门、各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引智办)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省外国专家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省财政对于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20万元。各高新技术开发区(示范区、创业园)、各市(园区)至少按照省上扶持资金1∶1的比例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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