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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高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3-14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4635

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2014年本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及确认名册(3月3日至3月7日)  1.各学院于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将本年度本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名册的电子文档(包括学生姓名、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身份证号码、申请学科)报送至校职业发展教育与服务中心(所学专业必须是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标准目录中的专业名称)。  二

  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2014年本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及确认名册(3月3日至3月7日)


  1.各学院于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将本年度本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名册的电子文档(包括学生姓名、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身份证号码、申请学科)报送至校职业发展教育与服务中心(所学专业必须是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标准目录中的专业名称)。


  二、拍照(3月25日、26日)


  1. 3月25日、26日,师范毕业生(带好身份证和人民币20元)到香樟苑401会议室拍照。


  2.漏拍照的学生,可于 4月8日至9日到普陀区枣阳路108号(普陀少年城)1405室补拍,逾期不再办理。


  三、申请人网上申请(4月21日至25日)


  1.4月21日起,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首页“服务大厅”的“在线办理”栏目选择“教师资格申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有关信息,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备注: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网上信息登记表”不能再修改,故在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网上报名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或和本人提供证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2.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即可下载打印网上发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4月22日至5月16日)


  申请人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后(表上应有统一拍摄的数码照片,才能打印, A4纸正反面打印),应在4月22日至5月16日期间前往指定医院(指定医院详见体检表)进行体检,未按时完成体检,后果自负。


  申请人体检后,无须领取体检表,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递送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学校受理并审核材料(6月15日至6月25日)


  1.各学院按要求收齐全部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表上应有统一拍摄的数码照片,才能打印,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名,A4纸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必须由学校学生处盖章,A4纸打印);


  (3)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


  (4) 《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学前教育与所有语文学科,普通话证书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复印件(《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5) 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


  2.各学院于6月15日至6月25日将申请材料整理好后交校职业发展教育与服务中心(须与审核通过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名册一致)。


  五、查询并领取证书


  1.申请人可于7月20日起上网查询领证事宜(学校可集体领证,学生也可自愿选择快递方式或到普陀区少年城现场领证),领证时间大概在8月上旬。


  2.6月30日前未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最晚可于8月23日至27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补交到延安西路900号305室,逾期不再办理。


  校职发中心联系人:韩  刚


  联系电话:64321261


  E-mail:hangang@shnu.edu.cn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孙 栋、李志浩


  联系电话: 62523036   62523040


  E-mail: shteacher9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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