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5648
为保证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优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适应新体制、新系统鉴定考核需要,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兼职质量督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质量督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兼职质量督导员
二、招聘数量:100名
三、招聘范围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在职或退休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男性年龄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6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提交半年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材料一份);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的资格;
(五)有从事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或从事过二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工作且年度评估合格的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人士优先;
(六)保证每年能够参加2次以上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
五、工作职责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鉴定考场设置、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对考评人员的资格、考评小组的组成以及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进行督导;对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区县鉴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凡符合兼职质量督导员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按格式填写《北京市兼职质量督导员申报表》(附件1),连同本人体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至市鉴定管理中心委托报名地点。经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核申报者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培训考核。
申报者应逐项填写《北京市兼职质量督导员申报表》,字迹清晰工整,并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培训承办机构应认真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兼职质量督导员汇总名册》(附件2),不能有空白项,须用Excel格式填写并提交电子版,并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七、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时间: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为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基本理论;质量督导员的概念、工作流程、职业道德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质量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
(三)培训承办机构
序号
报名培训机构名称
详 细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1
北京工贸技师学院服务分院
东城区永外大街162号
杨德才
67214042
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芦建平
64942026
3
北京工贸技师学院机电分院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2号
朱晓轩
88466817
4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北人力资源市场
李德明
69441519-8009
(四)考核: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试卷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制。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证书颁发:市鉴定管理中心将拟录用人员名单登录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人员正式录用并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三年。
八、使用与管理
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兼职质量督导员的资格认证、使用与管理工作。
九、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8月15日(工作时间)。
申报者可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下载报名表格或进行相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