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2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7314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以突出公益性、夯实实名制、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为主旨,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服务周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各地要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活动作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抓好,务求实效。
二、精心策划、周密组织
本届活动周时间紧、内容多,各地要认真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活动内容。除参加统一活动外,提倡结合各自实际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参与,鼓励和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要把秋季毕业生招聘活动与就业见习活动、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突出服务、注重宣传
各地要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集中宣传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举办不同专题不同形式的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提供全方位服务。要组织协调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收集和整理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特别是2012年以及往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信息,统一报送至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后台数据库,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活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要针对政策宣讲、创业指导等项目设立专门窗口,简化办理流程,尽快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四、加强管理、实名登记
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就业实名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基础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监测工作,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可以采取分片包干、定期走访与个人实名申报、电话跟踪相结合的办法对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全面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变化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搞好总结,并将总结材料连同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耿云松
联系电话/传真:0371- 696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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