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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五大计划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2014-05-3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4761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59号),将通过实施创业引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计划、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就业援助等五大计划,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  一是加大“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积极推动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探索设立创业工作指导站,为创业大学生创办小微企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59号),将通过实施创业引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计划、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就业援助等五大计划,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


  一是加大“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积极推动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探索设立创业工作指导站,为创业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场地支持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创业孵化服务,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组织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切实提高创业能力。继续开展 “大学生创业文化节”和“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通过举办创业大赛、推介对接创业项目等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


  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计划”,促进培训鉴定进校园。组织1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日常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竞赛进校园,从中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深入高校特别是文科专业较多的高校,从大一新生开始,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争取在校期间掌握一门技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三是实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计划”,提高高校就业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力争使每所高校至少1名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参加培训或相关研修活动,鼓励其通过培训获得职业指导师或创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督促高校集中的区县人社部门建立与当地高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充分听取其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建议意见。组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当地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考察调研,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计划,全年新建就业见习基地100家,组织1万名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同时,进一步加强见习单位管理,健全见习单位考核评估和激励淘汰机制,保证见习工作质量,提高见习留用率。继续实施定向就业培训计划,全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向培训,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缩短就业适应期。


  五是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全年组织1000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软件工程师、形象设计师等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其通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过渡性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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