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9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176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加快普及我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构建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融通发展的新格局,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要求,自治区已经将推进普职融通工作作为自治区社会事业改革内容之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批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把开展普职融通的高中教育作为推进当地教育事业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开办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需要整体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与当地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后,慎重制定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各地要立足现有的普通高中学校,适当整合本地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的师资、办学条件等教育资源,拓展学生的升学渠道与就业准备,通过重新设计学校的培养方案和调整课程教学来发展综合高中。
三、开办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是一项重大的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各地需要研究探索包括师资配备、经费投入、教育管理、考生招生、课程教学和毕业升学等相关的配套政策,以支持综合高中的改革试点工作。
四、建设综合高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各地既要调动县(市、区)和基层学校的积极性,又要严格控制试点学校的数量,采取学校自愿申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申报。有条件的地(州、市)可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前期的准备,于2016年11月底前上报学校的申请材料,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启动试点。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做好摸底调查和宣传引导工作,以深化课程改革为契机和动力,积极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改革,努力探索我区高中教育发展的新途径,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整合现有的高中教育资源,加速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新局面,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联系人:艾 尼 电话:0991—7606284
欧阳志 电话:0991—2671553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