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7来源:转载点击量:4957
大连理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接收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如下。
一、接收政策
1、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详见附件一。
我校鼓励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2、奖助政策
(1)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博生,奖励金额2万元/人;
(2)所有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元/月。
(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第一年至第三年统一为15000元/年;第四年至第六年重新评定,标准为一等18000元/年、二等15000元/年。学业优秀,科研成果显著者第六年可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6000元/月;第七年可申请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10000元/月;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年至第五年可以获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其标准分为:2250元/月,3250元/月,4250元/月。在博士生入学时,由导师为其选定助学金等级标准,选定后最短执行期为1年。每学年初,导师可根据博士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调整其助学金等级标准。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以不超过8250元/月为限)。
(4)优先推荐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8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校:
方式一:已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二:先申报“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然后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2。对于选择方式一的申请者,须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并考核结果为A/B档,然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在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参加我校学校夏令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仍可以按照方式二与方式三申报我校。
注:若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并考核结果为A/B档的申请者未按照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则申请者夏令营考核成绩与结果作废,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3。对于选择方式二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7月18日至9月20日在“大连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02.118.65.4/zsgl/tmsgl/default.aspx)中进行申请。通过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组织的材料初审和考核后,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根据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
注:若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材料初审和考核的申请者未按照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则申请者预报名考核结果作废,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4。对于选择方式三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5。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分批次审核“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和“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通过系统在各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复试通知。
6。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分批次组织申请者进行复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其拟录取资格,并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拟录取通知,申请者须通过系统在各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拟录取通知。
7.10月25日前,各学部(学院、部)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五、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姜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办公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