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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介绍贫困劳力稳定就业可享补贴

2017-09-12来源:本站原创点击量:3424

新华社长沙9月11日电(记者谢樱)记者11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该省出台的《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意见规定,各级扶贫部门、人社部门要按照“精准、及时、动态”的要求,扎实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工作。对于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的,

新华社长沙9月11日电(记者谢樱)记者11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该省出台的《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意见规定,各级扶贫部门、人社部门要按照“精准、及时、动态”的要求,扎实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工作。对于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的,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将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于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将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机制健全的市州和县市区,将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个100万元的专项奖补。

  为了促进稳定就业,意见明确,对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贫困地区的企业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将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之依法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每年将从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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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就业 劳动力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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