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来源:转载点击量:3653
新华网济南9月17日消息,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山东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山东省同时提出要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山东省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同时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针对校园建设,山东省要求各地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