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8来源:转载点击量:4926
学校强制或隐性强制在校学生实习的恶性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学生工群体权利保障问题日渐突出。10月17日,来自甘肃、河南等地的23名在校大学生联名致信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加强对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强制学生实习行为的监管,切实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公立高校、民办高校,还是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属于教学内容的实习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能侵害学生权益,应尊重学生意愿,不能以强制或隐性强制的方式推行。实习中,应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
但是,现实中违反前述法律规定,强制学生实习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在数天前,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安排千余在校学生到富士康烟台园区实习,不参加者将不发放学位证一事被曝光。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8月,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以社会实践的名义,安排大一及大二的246名学生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烟台)工业园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流水线、物流运输等简单体力工种。
在烟台工业园,学生们每天工作长达11个小时,如有学生无法忍受提前退出,将失去6个技能学分,无法毕业。短短的10天,有4名同学晕倒在生产线上,另有两位同学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分别被诊断为心肌炎并发症和淋巴发炎。
就在近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佛山职校学生谭杰洪在工厂实习期间猝死,年仅16岁。
谭杰洪生前是南海盐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9月初,经学校安排前往中山东凤镇某电器厂实习。谭杰洪的同学介绍,只有参加了学校安排的实习,修满相应学分才能毕业。学生每天要在生产线上站着工作10多个小时。
9月27日早上,谭杰洪因身体不适想要请假,却被告知“不许请假”。带病坚持工作了一天后,当晚谭杰洪猝死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
甘肃某高校的学生小唯(化名)是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据小唯介绍,实习往往不发工资、补助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不签署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学生工的受教育权和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均得不到实质性的保护。
小唯认为,现有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比如实习期间,学生有无工伤保险,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学校、学生和企业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划分,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担责,等等,均是问题。
学生们呼吁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行政部门尽快着手制定关于学生毕业实习方面的全国性规范,杜绝前述恶性事件的发生,从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一方面应敦促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应尽快出台全国性的针对该领域问题的规章制度,完善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让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时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