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低保政策和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低保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详细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9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详细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9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详细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96号)精神,落实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详细阅读]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现将《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详细阅读]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20日上午,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和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局机关全体、二级单位副科[详细阅读]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经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行政管理,加强经办服务和基金(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积极落实各项内部监控措施,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详细阅读]
2014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逐步建立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确立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职称管理制度,形成科[详细阅读]
为做好市人社局机关正科级职位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劳动、人事机构整合后人员有效融合,营造积极向[详细阅读]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0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详细阅读]